【原文】
先是浙民岁输丁钱绢,民生子即弃之,稍长即杀之。虞公允文闻之恻然,访知江渚有荻场利甚溥,而为世家及浮屠所私。公令有司籍其数以闻,请以代输民之身丁钱。符下日,民欢呼鼓舞,始知有父子生聚之乐。
译文 宋朝时,先前浙江人民都须缴纳丝绸为丁口税,人民负担不起,往往生了儿子就丢弃,或是还没有长成就杀掉。虞允文(仁寿人,字彬甫)知道这个情形,十分不忍,后来查访到江边沙洲有荻草地,经济利益很大,皆被豪门世家及僧侣窃据。虞允文于是命令手下将这些豪门世家和僧侣全数登录下来,并要求这些人代替人民缴壮丁税。命令下达的那一天,人民欢呼鼓舞,浙江一带的百姓至此才能安享父子天伦之乐。
注释①丁钱:人口税。②虞公允文:虞允文,南宋进士,孝宗时为左丞相。③恻然:同情怜悯。
点击查看详情
冯梦龙(1574-1646),明代文学家、戏曲家。字犹龙,又字子犹,号龙子犹、墨憨斋主人、顾曲散人、吴下词奴、姑苏词奴、前周柱史等。汉族,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,出身士大夫家庭。兄梦桂,善画。弟梦熊,太学生,曾从冯梦龙治《春秋》,有诗传世。他们兄弟三人并称“吴下三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