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宋真宗朝,尝有兵士作过,于法合死,持贷命决脊杖二十改配。其兵士高声叫唤乞剑,不服决杖,从人把捉不得,遂奏取进止。传宣云:“须决杖后别取进止处斩。”寻决讫取旨,真宗云:“此只是怕吃杖。既决了,便送配所,莫问。”
译文
北宋真宗赵恒当朝时,有一个士兵犯了罪过,按法律应当处死。真宗饶他一命,判决打二十脊杖发配远方。这个士兵高声叫唤愿受剑处死,而不愿服处杖刑,执刑的人把握不住如何是好,于是向真宗奏请处理意见。殿上传宣圣旨道:“必须先服杖刑后,再来听旨是否处斩。”不一会施过杖刑后,执刑者来取圣旨,真宗说:“他只是害怕挨杖刑;既然已经打过了,就送去发配之地,别的不再问了。”
注释①配:发配。②乞剑:要求受剑而死。③进止:处置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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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梦龙(1574-1646),明代文学家、戏曲家。字犹龙,又字子犹,号龙子犹、墨憨斋主人、顾曲散人、吴下词奴、姑苏词奴、前周柱史等。汉族,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,出身士大夫家庭。兄梦桂,善画。弟梦熊,太学生,曾从冯梦龙治《春秋》,有诗传世。他们兄弟三人并称“吴下三冯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