韩文公《送文畅序》,言儒人不当举浮屠之说以告僧。其语云:“文畅浮屠也,如欲闻浮屠之说,当自就其师而问之,何故谒吾而百来请也?”元微之作《永福寺石壁记》云:“佛寺之妙奥,僧当为予言,予不当为僧言。”二公之语,可谓至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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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迈(1123——1202),南宋饶州鄱阳(今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)人,字景卢,号容斋,又号野处。洪皓第三子。官至翰林院学士、资政大夫、端明殿学士,副丞相、封魏郡开国公、光禄大夫。卒年八十,谥“文敏”。配张氏,兵部侍郎张渊道女、继配陈氏,均封和国夫人。南宋著名文学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