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作背景
隆兴元年(1163年)宋军在符离大败之后,十一月,孝宗诏集廷臣,权衡与金国议和的得失,后达成和议。到了孝宗淳熙四年(1177年),此时距当年下诏议和已十五年了,南宋朝廷不思恢复,沉浸在苟安的和平里,诗人感伤时事写下此诗。
淳熙二年(1175年),陆游几经调动再回到成都时,范成大也以四川制置使的身份来到这里,旧友异地相逢,十分亲热,常在一起饮酒酬唱。陆游原本豪放不羁,这时因抗金的抱负与个人的事业都受到挫折,更是借酒浇愁,放浪形骸。因他“不拘礼法”,被一些人讥为“颓放”(《宋史》本传),并于淳熙三年被罢去知嘉州的官职。陆游索性自号“放翁”,表示对抗和蔑视的态度。但尽管他外表上旷达颓放,饮酒寻乐,内心却常常充满了忧患、愤慨和悲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