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场案例
在企业经营中,“擒贼擒王”之计可引早为:紧紧抓住事物发展的关键,或把握问题的重点。在开发新产品时,而对强手如林的产品市场,应着力研制生产力集众人之长于一身、技冠群雄的王牌产品,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。
此外,在销售对象上,应善于抓住主要的消费者群,并针对他们的消费心理和需求,改进产品的质量、功能、式样和包装,以吸引顾客。
世界著名企业家的成功之路,无不是重点经营某一产业而起家的。如美国的石油大王洛克菲勒、钢铁大王卡内基、新加坡的玻璃大王陈家和、香港的船王包玉刚等,这些企业巨子,无不重点以生产或经营某种产品而著名。 企业经营者,特别是中小企业,运用“擒贼擒王”之计,关键就在于集中人力、财力、物力、重点经营。如果不考虑企业实力。盲目扩大营业项目或多角经营,往往会因分身力薄而难以成功,至于大企业要搞多种经营或多角经营,经营的每一项,也要谨慎研究,集中力量抓住重点。
1969年,柳州农机厂开始转产2.5砘“柳江”牌汽车,由于工厂沿用小生产经营方式,厂小而求全,除发动机外,其余零部件几乎都由自己生产。结果,“柳江”牌汽车成本高、质量差,企业效益低,到1980年出现亏损,陷入困境。
厂领导经过研究,苦思对策,确定加入东风汽车工业企业联营公司,生产“东风”车。并改变了过去“小而全”的生产格局,走专业化生产之路,结果成本大大降低,效益显著提高。
以此为起点,柳汽又改汽油车为柴油车,从而适合大批个体运输户的需要,投放市场后,甚为走俏,1991年生产1万辆后销售一空;1992年生产1.5万辆仍供不应求,这一创举,正是集中力量、重点经营的结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