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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文

  卫鞅从魏国选往秦国,秦孝公让他做相国,封给他商地,称为商君。商君治理秦国,法令大行,正直无私,惩罚违法者不避强宗大族,奖赏有功者不偏袒亲属近臣,法纪涉及太子,连太子的老师也要受刑。商君的法令施行一年之后,路上丢失的东西没有人去捡拾,老百姓不敢乱取非分之财,国家兵力强大,各诸侯因此而害怕秦国。但是,商君执法过于苛刻严峻,只是用强制手段迫使群臣百姓服从而已。

  秦孝公用商君法令治国八年后,大病不超,想把王位传给商君,商君辞谢不接受。后来,孝公去世,他的儿子惠王继位,执政不久,商君害怕惠王陷害自己,想要回到魏国去。

  有人对惠王说:“大臣声望过重,将危及国家,左右辅佐的人员过分亲近,将危及君王自身。如今,连秦国的妇女孩童都在谈论商君的法令,却没有人谈论您大玉法令的。这是商君反臣为主,而大王您倒变为人臣了。那商君本来就是大王的仇敌啊!希望大王对他采取措施。”商君归魏不成,又返回秦国,秦惠王对他施用了车裂的酷刑,而秦国人并不哀怜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