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文
姜太公的《六韬》里,说到天陈、地陈、人陈、云鸟之陈。《论语·卫灵公》里说;“卫灵公问陈於孔子。”《左传·桓公五年》里有“为鱼丽之陈”的话。一般的流传俗本大多数是将以上几个“陈”字,写作“β”偏旁加上“车乘”的“车”即“阵”字。据考查,表示各种军队陈列队伍的“陈”,都写作“陈、郑”的“陈”字。所以叫行陈,是取义於陈列,将“陈”写作“阵”,这在六书中属於假借法。《仓颉篇》、《尔雅》和近代的字书,“陈”都没有写成别的字。
“也”字是用在语句末尾做语气词或在句中做助词,文章典籍常用这个字。北方的经书传本中大都省略“也”字,而其中有的“也”字是不能省略的,比如像“伯也执殳”,“於旅也语”,“回也屡空”,“风,风也,教也,”以及《毛传》说:“不戢,戢也;不傩,傩也。”“不多,多也。”诸如此类的句子,倘若省略了“也”字,就成了废文缺文了。《诗·郑风·子衿》有“青青子衿”之句,《毛诗传》解释说:“青衿,青领也,学子之服。”据考证:在古代,斜的领子下面连著衣襟,所以将领子称作“衿”。孙炎、郭璞注解《尔雅》、曹大家班昭注解《列女传》,都说:“衿,交领也。”邺下的《诗经》传本,就没有“也”字,许多儒生因而错误地认为“青衿,育领,是指衣服的两个部分的名称,都用‘青’字来形容。”这样理解“青青”两个字,实际上是大错特错。还有一些平庸的学子,听说《诗经》传注中常要补上“也”字,就随意添补,常常补充的不是地方,实在是可笑。
《后汉书·酷吏传》记载:“酷吏樊晔为天水郡太守,凉州人给他编了首歌说:‘宁见乳虎穴,不入冀府寺。”’江南的《后汉书》底本和副本,都将“穴”字误写成“六”字,有些学者沿袭了这个错误,而不觉察。其实,虎豹住在洞穴中,这是很明显的事情,所以班超说:“不探虎穴,安得虎子?”怎么会去计量乳虎是六个还是七个呢?
有位客人责难我说:“现在经典中对文字的解释,你认为有很多错误,而《说文解字》对文字的解释,你认为都是正确的,这样的话,那么许慎比孔子高明吗?”我拍拿大笑,回答说:“现在的经典都是孔子的手迹吗?”客人反问道;“现在的《说文解字》都是许慎的手迹吗?”我回答说;“许慎根据六书来分析字形解释字义,将文字控部首分类,使文字的形、音、义准确无误,即使错了的,也能准确发现错在何处。孔子校订经书,只保存经文的大义宗旨,而不推究文字。以前的学者尚且还用改变字形的办法来附会文意,至於流传抄写过程中的错误就更多了。除非像《左传》中认为武字是由‘止’‘戈’组成,‘正’字反过来就是‘乏’,‘蛊’字是由‘皿’‘虫’组成,‘亥’字是由‘二’和‘六’组成,像这样对文字的分析解释,后人已无法随意改变,又怎么敢用《说文解字》去考订这种说法的是非呢?同时,我也不认为《说文解字》是完全正确的,书中引用的典籍原文,如果与现在通行的典籍有出入,我也不敢盲从。例如:司马相如的《封禅书》说:‘导一茎六穗於皰,牺双角共抵之兽。’这句话中的‘导’是选择的意思,光武帝下诏书说:‘非徒有豫养导泽之劳。’其中的‘导’字也是选择的意思。而《说文解字》却解释说:‘是禾名’。并且引用了《封禅书》作为例证;也许有一种谷物名叫‘道,但并不是司马相如《封禅书》中的‘导’字。如果按照许慎的理解,‘禾一茎六穗於皰’难道还成为一句话吗?即使司马相如天生愚蠢,生硬地写出这句话,那么下句就不应该是‘牺双角共抵之兽’,而应该是‘麟双角共抵之兽’,以此求得上下名词义、词性的对应。我曾经笑话许慎是个纯粹的书生不了解文章的体裁,像这一类的引证,就不足以遵从信服。我大致信服《说文解字》对文字的解说。书中将文字按部首排列,分析字的形体,探求字的本义,郑玄注释经书,常常引证《说文解字》作为论据;如果不相信许慎的学说,就稀里糊涂,不知道一点一划有什么意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