韦应物于公元773年(唐大历八年)秋冬之间,曾南下江淮,准备到广陵(今江苏扬州)谋事。在广陵盘桓了八、九个月,一事无成,于公元774年(大历九年)秋天,怀着怅然若失的心情北归,在淮水边上偶遇过去在洛阳时的同僚李主簿,写下了这首五律名篇。